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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那些聳動的數據外,如全世界第六大網站、全美國第三大網站,超過2億會員註冊,每月賺進3千萬美金…MySpace從純交友分享的社群網站,到成立自己的唱片廠牌,無不是一種傳奇。





自2003年從小網路公司E-Universe發跡,創辦人之一Tom Anderson開始只是想為自己的樂團Swank在網站上公告演出日期、分享歌曲(註:該團早就掛點了),熟料大受歡迎,這與Chris DeWolfe共創的MySpace後來竟以5.8億美金賣給News Corporation,成為無數音樂人發跡茁壯的地方,知名的例子如Lily AllenArctic Monkeys皆曾靠它闖出名號,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MySpace個人資料外洩事件的受害者Alicia Keys,也算「不幸」攻佔不少新聞版面。











也因此,不少獨立樂團甚至個人,都懂得經營自己的MySpace,除了可能有朝一日被唱片廠牌發掘,甚至被MySpace Records簽下(目前已重發加州饒舌歌手Mickey Avalon的舊專輯,是為廠牌第一炮,旗下還有日本新浪潮電子龐克樂隊Polysics、加州獨立搖滾團Sherwood等),也是建立自己的Fan Base重要根據之一。







你可以上傳影片、圖檔、巡迴演出資料、透過與MySpace合作的Snocap販售無DRM限制的數位音樂、底下再掛一堆友人清單(這才知道有沒有人氣);也因為這樣的分享,讓MySpace成為獨立音樂足以力衡主流市場的管道,省去昂貴的宣傳條件、最直接的面對聽眾,這時大家才發現,電視打歌打得很兇、緋聞炒得很熱的藝人並沒有比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咖來得好聽,擁抱獨立不見得是怪事,Viva MySpace!







身邊玩音樂的朋友目前也透過MySpace發聲,DIY自己的歌;只要你有一個帳號,就可以上傳歌曲、成為Artist,與全世界的人交朋友。MySpace正如當紅的Facebook,最大的魅力就是串連。






「MySpace與DIY獨立創作」

by Elvis / 林貓王

本文原載自M社會 2007.12



註:M社會跟DVDinfo一起在12月跟大家說再見了...(殘念 |||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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